1、查詢驗證企業已背書好的匯票;
2、公司通過大額支付系統劃款;
3、企業確定款到賬;
4、收票;
5、交易完成。
需帶物品:需貼現銀行承兌匯票的原件及復印件,公司法人章,財務章,公司委派代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名片。
貼現業務受理
1、持票人向開戶行申請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銀行市場營銷崗位客戶經理根據持票人提出的業務類型結合自身的貼現業務政策決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業務申請。
2、銀行客戶經理依據持票人的業務類型、期限、票面情況結合本行制定的相關業務利率向客戶作出業務報價。
3、持票人接受業務報價后,銀行正式受理業務,通知持票人準備各項辦理業務所需的資料。其中包括:
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首次辦理業務時提供);
經辦人授權申辦委托書(加蓋貼現企業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經辦人身份證、工作證(無工作證提供介紹信)原件及經辦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貸款卡原件及復印件
加蓋貼現企業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預留印鑒卡
填寫完整、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貼現申請書
加蓋與預留印鑒一致的財務專用章的貼現憑證
銀行承兌匯票票據正反面復印件
票據最后一手背書的票據復印件
填寫《銀行承兌匯票查詢申請書》
由客戶經理持銀行承兌匯票復印件和填寫完整的《銀行承兌匯票查詢申請書》交清算崗位辦理查詢。
4、清算崗位根據承兌行確定的查詢方式,屬本行的在系統內網上查詢,屬他行的填寫銀行承兌匯票一式三聯查詢書,通過交換向承兌行查詢票據的真實性。如承兌行為民生銀行、招商銀行、交通銀行、華夏銀行、光大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浦東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的,市場營銷崗位客戶經理則需另行填寫特殊業務劃撥申請書,向承兌行所屬系統在本地的分支機構支付每筆30元的查詢費用委托查詢。
5、收到會計結算部門提供的承兌人查復書后,市場營銷崗位換人進行電話復查,核對匯票的票面要素,復查無誤后通知貼現企業,持貼現所需的資料和已背書完整的承兌匯票前來辦理業務。
6、首次辦理業務的貼現企業,需持開戶資料(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正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復印件)至銀行會計部門辦理開戶(臨時帳戶)手續。
7、客戶經理進行票面初審,檢查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否完整審核完畢后客戶經理填寫票據收執,陪同客戶將銀行承兌匯票移交給票據審核崗位票據審核崗位在核對票據原件和票據收執后,在票據收執上加蓋收訖章,交由客戶保管。
8、客戶經理對客戶提供的票據交易文件進行初審,客戶經理填妥《商業匯票貼現申請審批書》并簽字,負責電話查復的客戶經理在電話查復一欄中簽字。營銷主管進行復審并在審批書中簽字確認。如有特殊情況,則需客戶經理在特殊事項說明一欄中注明,并由營銷主管簽字確認。營銷主管復審完畢后,客戶經理交各項跟單資料至風險審核崗位,并辦理交接手續。